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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学院奖励性绩效和工作量计算实施办法意见征求情况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4-12-16    浏览次数:

安全工程系关于学院三文件的意见

1、本科工作量计算应按照学校文件中的规定执行,不应降低本科教学工作量,对本科教学不公平;研究生、本科生的工作量分开计算。

2、应提高至诚工作量及课酬,否则对上课教师不公平,而且影响老师上课的积极性,弄不好将来没人上课,应该跟阳光上课课酬相当,他们税后一节课是100元。

3、老师完成工作量,应该就有奖励(学院每个人发6000元应该就是属于这部分),对于超工作量业绩奖励:奖励课酬应当提高(建筑学院是90元)。

4、教师计算工作量里面尽量向教学一线倾斜,不要附加太多其他的工作量,其他工作量学院应该单独拿钱出来来补助,比如双肩挑的减免工作量,应该属于为整个学院服务的,如果算在老师这边就不合理的,应该单独核算,学院领导及系一级的工作量都应该由学院另外给钱,还有员工的科研工作量、获奖等奖励,应该由学院另外给钱!

5、学院绩效分配、教学工作量计算、其他人员考核方案等是不是可以去考察土建学院等其他学院的做法。

6、实验课工作量是否由任课教师上课由各老师自行决定。

7、一个学科点招生人数在5人以内,研究生工作量计算应该特殊考虑。

8、多教师上课的研究生课程工作量由课程负责人按照实际工作情况来进行分配,并且累计工作量不可超过课程总工作量,K值应由公式进行计算。

以上是对学院3个文件第一次讨论的意见,大家有什么意见可直接在上面增加,然后再上传。

20141120